世界上有多少种选举制度?
世界最主要的选举模式有两种,一种是“简单多数票当选”(first-past-the-post),另一种则是“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
这两种制度各有不同,各有长短。
通过分析比较,“简单多数票当选制”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更简单而有效,更有利于施政以及政局稳定的制度,具有其独特的优势。
针对“简单多数票当选制”缺点,有一些国家实施了对这种制度进行了改良,或和比例代表制混合使用形成新的模式,则应引起进一步的注意和研究。
泰国的选举制度是什么?
君主立宪制。
根据泰国现行2007年版宪法,泰国实行君主立宪制。国王作为国家元首依据宪法规定通过议会、政府、法院行使权力。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构。议会通过的法律草案经国王御准后正式生效。议会有权罢免政府、法院以及选举委员会、反贪污委员会等中立机构人员。总理有权解散议会。议员要求罢免其他议员时,须经议会议长交由宪法法院裁定。中央选举委员会确认某议员当选后,如发现确有必要撤销该议员资格时,须交最高法院裁定。
选举制度的普遍性选择是什么意思?
选举制度的普遍性选择意思是:
普遍性原则是指享有选举权的公民具有广泛性、普遍性,绝大多数公民都享有选举权,被排斥在选举之外的人是极少数。
选举权是否具有普遍性是衡量选举制度民主程度的重要尺度,也是判断选举性质的重要标准。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决定了每个公民都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年限,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举法重申了宪法的规定。在我国只要符合三个条件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是年满18周岁,三是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凡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的人,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