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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冉建新(《尸检故事》专题报道之三 冉建新案的启示)

利川冉建新律媒桥 尸 检 故 事 专题报道之三 编者按刘良是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原法医学系主任、湖北省司法鉴…

利川冉建新
律媒桥

专题报道之三

编者按
刘良是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原法医学系主任、湖北省司法鉴定协会会长。在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刘良于2020年2月16日凌晨与其他医生合作完成了第一例新冠肺炎逝者遗体解剖,为防治疫情作出了贡献。
刘良的本职工作是一名法医,参与过不少大案要案名案的尸体解剖鉴定工作。如果你想了解法医,了解刘良,可以读一读这组系列报道——《法医刘良的尸检故事》。

冉建新案的启示
     2011年6月5日上午,刘良突然接到一个紧急电话,让他和同济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的同事火速赶往湖北巴东,参加冉建新案的司法鉴定工作,越快越好。刘良简单问了问案情,放下手里的工作,就和同事一起上了汽车。到巴东有一段山路崎岖难行,坐在车里异常颠簸,导致随行人员出现恶心、呕吐、眩晕等现象,克服这些困难,终于在5日深夜赶到了巴东。

死亡后第三天的尸体检查
     1962年出生的冉建新,生前曾任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利川市反贪局副局长、局长,利川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利川市司法局局长,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2010年11月13日,冉建新被宣布”双规”,2011年5月26日,被逮捕。当时指控他涉嫌受贿罪,主要是利用职务之便,在征地拆迁、工程发包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

  刘良到了巴东后,6月6日上午先见到了家属和他们聘请的律师,也听取了巴东县检察院的情况介绍,看了检察院提供的一些资料。

  冉建新是利川官员,被利川市检察院逮捕后,被异地关押到巴东县检察院接受审讯。检察院介绍:6月4日14时30分许,正在接受审讯的冉建新突然出现身体不适,现场办案人员对他进行急救,给予人工呼吸以及胸外按压,但是不见好转。15时05分,巴东县人民医院的医护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急救,并于15时20分将冉建新送至巴东县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冉建新于16时30分死亡。

  刘良也看到了巴东县人民医院对冉建新的门诊病历记载:患者以”全身乏力半小时,加重约十分钟”入院,看守人员代诉患者约半小时前感全身乏力,约10分钟前开始症状加重,说话有气无力……

  会见家属时,家属反映,得知冉建新突然死亡后,他们迅速赶到巴东县,提出要查看死者被审查时的监控录像,被告知监控录像坏了。并且说,尸体”七窍流血,全身都是伤,有一只眼睛始终是睁着的,到现在还没闭上。””我们刚到医院时,身上还看不到一处血迹,全部洗干净了。但是人有内伤,血后来从鼻孔自然流出来了。”

  家属拍摄的照片显示,冉建新背部、腿部、前腹部除大面积尸斑淤青外,还有几处明显颜色较深的紫褐色血印,其中背部沿脊骨从上至下,排列一串共4个暗红、发黑,非常醒目的圆形瘀疤。

     家属说:”我们家属里面也有懂法医的,我们怀疑那是被电击过后留下的4个疤痕。很显然他曾受到过酷刑。””肯定是被打死的。”

     刘良安慰家属们要稳定情绪,并告诉他们,一定会公正客观地进行法医鉴定工作,找出冉建新的死亡真相。

  6日下午14时,刘良和同事们开始为冉建新进行尸体检查。果然如家属所言,尸体的腰背部正中有4处间断性表皮损伤,皮肤呈暗红色,皮革样化,切开未见皮下出血。但刘良一眼看出,这显然不是电击造成的,如果是电击造成,伤口会隆起。

  在冉建新的双侧手腕,见到多发性条状不规则擦痕,边缘较锐,损伤程度轻,局部未见明显出血。

  冉建新的头皮未见损伤,颅顶未见出血,经开颅检查,脑底视交叉与脚间窝之间有一个瘤子,体积有12立方厘米左右;事后的进一步组织病理学检查发现,肿瘤组织排列规则,边界清晰,可见纤维包膜包裹;肿瘤细胞多为圆形或卵圆形;肿瘤内见新鲜片状出血并向外破渍,形成血肿。

  经过开颅检查,初步可以判断,冉建新是颅内肿瘤破裂急性出血坏死,由于是脑垂体促性腺激素肿瘤,很快导致中枢性呼吸功能衰竭而死亡。但促发冉建新颅内肿瘤破裂的因素是什么呢?

     这正是完成了尸体检查后刘良开始思考的问题。

查看发病现场
     因在武汉还有要事,做完尸体检查后,当晚,刘良就和同事们连夜驱车离开巴东,赶回武汉。也是在那天晚上,冉建新家属公布了一封信件,是冉建新的绝笔。冉建新的妻子游小玲说,丈夫2010年年底被”双规”时身穿棉衣,2011年5月16日,也就在冉建新死亡的前20天,利川市纪委通知她去曾关押冉建新的警示教育基地领回冉建新衣物。5月30日,她在丈夫的棉衣口袋内发现9片滚筒卫生纸,上面写满文字。

  在卫生纸上,冉建新写道,他与利川市纪委书记李伟在工作中屡次发生冲突,后者对其很不满,扬言要”收拾他”。他曾多次主动讲和,不为李伟所动,终酿祸端。他尽诉自己”双规”期间的遭遇以及种种疑点。他最后求助于中纪委和省纪委,还其清白。

  发现了这封信后,游小玲考虑到信中内容牵涉省、州纪委部门,兹事体大,决定先静观事变,不急于将它上交有关部门。没想到5天后,丈夫突然丧命,她终将这封信公之于众。

  与此同时,在天涯等多家网站出现了帖子,称利川市原反贪局长冉建新在巴东被活活打死,七窍流血,浑身出血,被烧伤、烫伤,电击,等等……一时间引起全国网民的关注,利川的大街小巷人们都议论纷纷,群体性事件渐露端倪。

  为平息事态,湖北恩施州纪委新闻发言人称,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现象,恩施州纪委已组成调查组,正在调查之中。7日,组织办理冉建新一案的湖北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曾正平和直接参与办案的检察人员,已被上级检察机关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

  但事态仍在扩大。冉建新平日里在群众中的人缘比较好,同情他的人很多。冉姓在利川是十万人口的大姓,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为他的死愤愤不平。6月9日一大早,利川市政府办公大楼前陆续出现人员聚集,10时许达到1000人,最高峰时超过1500人。而在巴东检察院院内,也出现了人群聚集现象。

  也是在9日,刘良一行人第二次来到巴东,上午查看了冉建新病发的现场,也就是检察院的讯问室。刘良还是第一次知道,检察院也有讯问室。检察院的接待人员将他们领到一号讯问室,说冉建新就是在这里审讯的。刘良看到里面比较凌乱,地面上有被子、烟头等,又觉得既然是死亡现场,为了保存证据,法医们不能进去破坏,就没有进去。看到隔壁还有一间审讯室,是二号,里面比较整洁,就提出到那间去看看。接待人员犹豫了一下,还是同意了。

  两间审讯室的大小和房间内的布置是完全一样,刘良和同事们进行了测量、拍照。一面墙很靠上的地方开着个长1.5米宽只有20厘米的窗,他们过去测量了一下,窗户离地面有2米左右,身高1.7米的人伸直胳膊,还差一段距离能够到。

  上次尸检时死者背部的4个疤痕是怎么造成的?一直是刘良在思考的问题。后来专案组的工作人员在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尚武的指导下,在审讯椅上坐着,后背在椅子背上来回磨蹭,然后检查痕迹,发现在部位和形状上都与死者后背的疤痕吻合,也正好是4个。说明冉建新在生前曾长时间坐在审讯椅上,姿势很不舒服,所以后背在椅子上反复磨蹭,擦伤了表皮,留下了疤痕。冉建新的臀部也有许多擦伤,新伤叠旧伤,有的有溃烂迹象,刘良经与一位刑侦专家研究,也是长时间坐在审讯椅上摩擦出来的。

  事后得知,他们进去测量的那个二号审讯室才是审讯冉建新的审讯室,而检察院的接待人员开始想领他们去看的一号审讯室,没有审讯过冉建新。刘良马上意识到,看来对冉建新的审讯确实有问题。

  下午,刘良一行人又赶回武汉。当时已经得知,前来维持秩序的武警已经达到3000人,每天的维稳费用是30万。省里希望同济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能在尸检后10天内出鉴定意见,而不是原来承诺给家属的20天出意见,也就是从6日开始,从最晚到原来的26日,提前到16日。法医鉴定意见出来了,也好向公众有个交待。刘良考虑到政府每天巨额的维稳费用,早一天出法医鉴定意见,就可能早一天平息群体性事件,也能节省点维稳费用。但法医鉴定毕竟是严肃认真的科学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最后作出的鉴定意见,也要经得起方方面面的检验。

     9日下午,恩施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批准郑雪松辞去巴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当晚,巴东县检察院办案人员赵小育、谭运龙在办理”冉建新案件”中涉嫌职务犯罪,被恩施州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并决定对两人刑事拘留。6月10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利川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李伟在查办此案中负有领导责任,恩施州委决定,对其停职,接受组织调查。

宣布鉴定意见
     回到武汉后,刘良一边做着召开法医鉴定专家讨论会的筹备组织工作,一边陆陆续续接到不少电话。这些电话都提到冉建新案,但不管来自哪个方面,都告诉他,希望他客观公正地出鉴定意见。刘良体会到,只要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就会赢得各方面的尊重,那就要交出一份经得起检验的鉴定意见。

  冉建新案引发了群体性事件,政府有压力,老百姓想知道真相,法医鉴定成为焦点,接到这么多电话也就不足为怪。这些年来,刘良一直在想:为什么法医鉴定尤其是尸检鉴定老是引起争议?怎样才能让老百姓真正相信鉴定机构、相信鉴定意见,对法医有真正的信任感?他认为,没有什么诀窍,无非是”公开”二字。如果法医鉴定能够让监督机构提前介入、让家属提前介入,甚至让媒体提前介入,引起的争议就会小得多。

  这次专家讨论会的组成人员,刘良就准备贯彻这三个”提前介入”。”媒体介入”后来没有实现,不过刘良对专家讨论会全程都进行了录像,将来谁来查证,就可以拿出来,接受历史的检验。”监督机构提前介入”,刘良邀请了湖北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刘卫平,和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纪委及监察处副处长郭启峰,让他们组成”监督观察组”,列席研讨会。

  研讨会邀请的专家,包括武汉大学、湖北省高级法院、湖北省公安厅、武汉市公安局的几位法医。有意思的是,当初家属向他提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病理学系有位吴大夫,据说是个很正直的人,家属们相信他会说真话,问能不能邀请他参加专家研讨会。刘良问,病理学系有两位姓吴的教授,一男一女,你说的是哪个?家属说,是男的。后来,刘良将这两位吴教授和病理学系的主任都邀请到了专家组,作为专家可以在研讨会上自由发表意见。

  6月14日上午,专家讨论会在巴东召开,这是刘良第三次来巴东了。研讨会上并没有发生激烈的争论,专家们的看法趋于一致。家属信得过的专家也旁听了此次研讨会,还向其他专家进行了提问。

     2011年6月16日下午,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专家组在巴东向有关部门和冉建新家属通报了冉建新死亡原因司法鉴定:根据对死者冉建新的法医学尸检、病理组织学及相关化验结果,结合现有案情、病历资料、死亡经过及专家意见,综合分析认为,冉建新在被押审讯过程中,因躯体及精神刺激(长时间审讯、体位受限、损伤及情绪激动)导致其所患的垂体促性腺激素腺瘤发生急性出血坏死,最终因急性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可排除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常见毒物中毒、电击及高低温损伤直接致死的可能。

     在这次通报会上,刘良还现场回答了冉建新家属的提问。家属问:有人说冉建新是3日晚上就死了,不是4日死的,能不能推断出冉建新的死亡时间?刘良答:在现有的情况下,由于尸体除了在自然环境下存放过,后又移入冰棺,因此专家没有办法根据尸检情况来推断出死亡时间。但巴东县人民医院的病历记载很明确,他也询问了医院的医生,冉建新4日下午到医院后还有极微弱的呼吸。当时众目睽睽,这些医生会造假吗?刘良认为,不应该怀疑他们,冉建新在4日下午16时30分死亡是可以确定的。

  家属问:要求20天内出鉴定意见,怎么提前了这么多天,是不是有什么压力?刘良笑笑说:压力确实有,但是来自双方面的,你们家属不是也托了不少人给我打电话吗?我们法医不会倾向于任何一方,只对冉建新负责。

  2011年6月26日13时,冉建新的遗体在利川殡仪馆火化,相关涉案人员后来都被依法依纪处理,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逐渐平息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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