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暴力方式(武力)
暴力方式是指政治权力主体直接以暴力手段实施政治权力。暴力方式一般见诸于根本对立的政治权力关系之中,如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力行动。
不过,当非根本对立的政治力量之间矛盾激化而呈现对抗情形时,暴力方式也可能出现。暴力方式包括暴力镇压、武装起义、军事政变、政治暗杀等。战争是暴力方式的一种大规模极端方式,因此,“战争是政治的特殊手段的继续”。
2、压力方式(操纵)
压力方式是指政治权力主体运用政治权力对政治权力客体形成一定的强制形势,由此使权力客体觉悟到政治权力影响的后果而不得不按照政治权力主体的意志做出行为选择,从而达到自己的既定目的。
严格地说,这是政治权力的势能影响,因此,它是政治权力的潜在影响方式。压力方式常常存在于对抗性的利益之间。大众施行压力的具体方式如政治警告、政治恐怖、政治戒严、政治威胁、政治舆论、院外活动等。
3、命令方式(权威)
命令方式是指政治权力主体借助于某种传播媒介,以指示语言表达自己的意志,要求政治权力客体照此行事。命令方式通常发生于根本利益一致的权力关系中,尤其是同一政治权力主体内上下层次之间的权力关系中。命令方式的基础是政治权力客体的服从和受支配,否则命令方式将无法进行。命令方式的例子如行政命令和特别法令等。
4、规范方式(契约)
规范方式是指政治权力主体制定或借助某种社会规范来贯彻自己的意志,规约政治权力客体的行为。规范方式一般以某种强制力、甚至暴力作为自己的后盾。
规范方式的特点在于政治权力主体与客体之间具有关于实际行为的事先约定,双方行为都以此为据进行,因而规范方式不仅对政治权力客体有规约影响,而且对政治权力主体也有规约影响。规范方式主要有法律规范、制度规范、纪律规范等。道德规范是一种非权力规范,一般不作为政治权力的规范依据。
5、说服方式(灌输)
说服方式是指政治权力主体以特定的学说、方案实现与政治权力客体想法的和心理的沟通,进而贯彻自己的意图。说服方式通常运用于具有共同利益的权力关系之中,比如人民内部领导与群众的关系。
说服方式具有特定的劝导性和技巧性,其运用成功与否往往与政治权力主体所凭借的学说的力量、方案的可行性及技巧的有效性有很大关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谈判也是一种特定的说服方式。
6、奖酬方式(激励)
奖酬方式即政治权力主体运用自己掌握的资源对政治权力客体施行奖酬,以鼓励或激励其按照预定的目标行动。奖酬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灵魂的。显然这种方式主要存在于非对抗的权力关系之中。奖酬方式以鼓励或激励为其特征,因而是一种积极的权力影响方式。具体的奖酬方式如表扬、记功、付以酬金或职位等。
7、处罚方式(遏制)
处罚方式是指政治权力主体依据某种规范或要求对政治权力客体的逾矩行为进行程度不同的惩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是规范方式的一种补充方式。处罚方式以惩罚为特征,因而是一种消极方式。
不过,对于政治权力客体的后来行为和其他政治权力客体来说,它有一种毖后性,因而也不失其积极意义。与奖酬方式不同的是,处罚方式不仅可以是物质和灵魂的,在特定情况下,社会公共权力还可以剥夺权利的方式进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治权力
一般地说,政治权力的概念包含着如下的要素:
一、政治权力的主体
它相对政治权力的客体而言,在一定的政治关系中,处于主动和支配地位的即是主体,而处于被动和被支配地位的便是客体。
一般来说,政治权力的主体主要是民族。各社会阶级、各政治集团和社会集团、有组织的和无组织的群众、各种政治个体等,也可以成为政治权力的主体。
在某种特定条件下,通过互相影响,主客体的地位可以互易。
二、目的性
政治权力的主体通过政治权力所要实现的目的,主要表现为利益或价格。这种利益或价格表现在广泛的方面,并对于政治主体具有根本性的意义。
它构成政治权力运行的内在动力,使政治主体的支配觉悟不断地转化为支配的意志和行为而施加于政治客体,以期得到其所追求的利益或价格。
三、强制力
政治权力主要是一种强制力,同时包括各种半强制力和非强制力。在政治权力的运行中,这些力量往往结合在一起发挥影响。
四、权力影响的方式
政治主体对政治客体的影响方式和手段是多样的。作为强制性的支配它可以是直接使用暴力的镇压或反抗,或是以暴力为后盾的威慑影响,或以威慑为后盾的法律制裁,或以法律为后盾的行政命令或奖惩等。
作为半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支配,可以是依靠财富实行的奖惩,或依据宗族制度所进行的支配,或依靠大众对权威的崇拜所施加的影响,或运用咨询性的智慧和才能所施加的影响等。
五、权力影响的经过和实现
政治权力的大致和效能(即其实现的程度),是通过政治客体的行为符合政治主体意志的程度表现出来的。
在政治权力影响的经过中,政治客体并非完全被动,它必然会对政治主体产生反影响,并造成政治主体能量的消耗(即付出某种代价)。
政治权力影响的经过,实际上是主、客体之间的某种斗争和较量的经过,其结局必定是某种相对平衡情形(即动态平衡情形)。
一般说,政治权力的实现只表现为政治客体的行为大体符合政治主体意志的要求,完全符合的情况是极少的。
六、权力关系的稳定度
政治权力一旦实现,政治主体必然要以各种方式和手段将这种权力关系尽可能长久和牢固地维持下去,从学说上和操作上使某些重大的权力关系合法化、合理化、普遍化甚至神圣化,以保证政治主体的意志能够持续地发生影响,其所追求的利益或价格能不断地实现。
但政治权力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动态平衡,永恒的、完全的权力是不存在的。随着权力运行中各方力量的变化,到一定时候将引起权力关系的变化,一种权力关系模式便提高到另一种权力关系模式。
政治权力概念反映的是各种政治实体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它强调的是这种影响、影响、制约的一定路线和某种特定的实际结局。
由于政治经过中的各种实体不是孤立的和静止的,因此其相互关系中必然贯穿着权力现象。从政治权力的角度分析政治现象是辩证思索在政治学研究中的体现。
扩展资料:
在人类历史提高的各个时期,不同的社会和政治制度产生了多种关于政治权力来源的学说。
替奴隶制和封建制的专制制度辩护的神权论或“君权神授论”,认为政治权力来源于上帝。
在资产阶级革命前夕,启蒙学者则用契约论解释政治权力的来源,以反对专制制度的神权说。特别是j.-j.卢梭,从契约论中引出人民主权的想法。
他提出,民族是人类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契约建立起来的,民族的权力来自人民,而人民的权力则是天赋的。
人民主权学说成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的学说基础。当代一些资产阶级学者把权力的来源归结为对政治资源的拥有和掌握。
所谓政治资源则包括:金钱、信息、武力、威胁、职业、友谊、社会地位、立法权、投票权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物品。
大众掌握了一定的政治资源,便具有影响他人行为的一定力量,拥有一定的权力。大众所拥有的权力的差别可以归结为大众掌握政治资源的差别。
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权力归根结底来源于大众在社会经济关系中的地位。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必然成为政治上的统治阶级。而政治权力的直接来源则是社会的阶级斗争,是阶级斗争中各种政治力量较量的实际结局。
革命的政治权力最初直接来源于人民群众有组织的革命斗争。最初的斗争指挥中心便是革命权力的萌芽。随着革命斗争的提高,革命的权力也在提高,直至建立全国性的革命政权,形成完整的革命政治权力。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从学说上和逻辑上说,革命的政治权力又来源于人民的信任和委托。这一点在民主共和制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各种类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其选举和授权的形式和程序,则是其经常的表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权力政治论
权力影响的方式
政治主体对政治客体的影响方式和手段是多样的。作为强制性的支配它可以是直接使用暴力的镇压或反抗,或是以暴力为后盾的威慑影响,或以威慑为后盾的法律制裁,或以法律为后盾的行政命令或奖惩等。作为半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支配,可以是依靠财富实行的奖惩,或依据宗族制度所进行的支配,或依靠大众对权威的崇拜所施加的影响,或运用咨询性的智慧和才能所施加的影响等。
1、暴力方式(武力)
暴力方式是指政治权力主体直接以暴力手段实施政治权力。
2、压力方式(操纵)
压力方式是指政治权力主体运用政治权力对政治权力客体形成一定的强制形势,由此使权力客体觉悟到政治权力影响的后果而不得不按照政治权力主体的意志做出行为选择,从而达到自己的既定目的。
3、命令方式(权威)
命令方式是指政治权力主体借助于某种传播媒介,以指示语言表达自己的意志,要求政治权力客体照此行事。
4、规范方式(契约)
规范方式是指政治权力主体制定或借助于某种社会规范来贯彻自己的意志,规约政治权力客体的行为。
5、说服方式(灌输)
说服方式是指政治权力主体以特定的学说、方案实现与政治权力客体想法的和心理的沟通,进而贯彻自己的意图。
6、奖酬方式(激励)
奖酬方式即政治权力主体运用自己掌握的资源对政治权力客体施行奖酬,以鼓励或激励其按照预定的目标行动。
7、处罚方式(遏制)
处罚方式是指政治权力主体依据某种规范或要求对政治权力客体的逾矩行为进行程度不同的惩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是规范方式的一种补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