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新公司好还是注册分公司好?
个人觉得还是注册新公司好。这是因为分公司是属于一个公司的分支机构,还是由设立分公司的公司来承担责任。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首先,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其次,由于分公司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即使分公司有能力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实际的和最终的责任承担者还是总公司。所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既不是承担连带责任,也不是承担补充责任,而是直接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无需先向分公司主张,可直接要求总公司偿还债务。
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员工的责任吗
- 受害人A被被告人B在工作时间打成轻伤,A现在起诉B和B所在的甲公司,但甲公司系北京乙公司在成都的分公司,请问A在起诉时还能不能把乙公司追加成第三被告
- 看这两个公司是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吗?如果是独立法人,可能就不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如果是全资子公司,就可以承担连带责任。
(高分悬赏)总公司要建立分公司,要用我的身份证,请问我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建分公司的时候会用法人(也就是老总)的身份证和公司的营业执照,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还要用我的身份证?还有就是我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公司是一个猎头公司。有没有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 找专业人员咨询吧!别被骗了。